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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2-1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
         深圳新星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2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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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各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法定职责,由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各项事宜。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的 30 分钟内向证券部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
者单位证明)等证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工作组
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请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
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要求发言与质询的,应先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
权拒绝回答。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以书面表决
方式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担任,计票员
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表决结果以决议形式当场公布。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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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学敏先生

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统计表决情况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七、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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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收到董事刘景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景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

出辞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景麟先生辞职未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后,周志先生将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志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公司 ISO 办主管、行政部经理,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现任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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