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或“公司”) 2017 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 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深圳新星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 号文的核准,公司 2017 年 7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发行价为 29.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6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018,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51,581,094.34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17]153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元) 2017 年 8 月 1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6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7,018,905.66 2017 年 8 月 1 日募集资金净额 551,581,094.34 加:尚未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1,536,792.50 加:2017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821,452.30 项目 金额(元) 减:2017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8,642,186.34 其中:①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96,746,544.75 ②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895,641.59 加:2018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4,730,545.31 减: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1,536,792.50 减:2018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8,869,821.68 加:2019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362,707.69 减:2019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1,786,711.02 减:2019 年度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40,000,000.00 减:2020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0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36,273.37 减:2020 年度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2,203.4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441,150.5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09,390,922.4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0,441,150.52 元。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的核准,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95,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9,460,500.00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5,539,500.00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12,07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370,754.72元。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 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4187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元) 2020 年 8 月 19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5,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2,077,000.00 加:尚未支付的资信评级费用 30,000.00 项目 金额(元)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6,014,892.29 减: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1,638,703.83 减:2020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537,378.6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5,836,782.5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人民币 137,653,596.12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95,836,782.5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 理制度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海证券交易所 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与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亦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 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予 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 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 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 8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 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余额(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69687 人民币 活期 3,037,630.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631234 人民币 活期 已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955088000896450014 人民币 活期 7,403,520.37 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 400009302910045371 人民币 活期 已注销 口支行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2800573 人民币 活期 已注销 景田支行 合计 10,441,150.52 注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 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151.42 万 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 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 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开设 1 个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010122001631234)存放募集资金, 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 2:因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4000093029100453714)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景田支行(602800573)已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631234)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销户。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2020 年 9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55935810510816 人民币 活期 12,066,392.42 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9550880008964500411 人民币 活期 358,012.17 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09007880130000148 人民币 活期 100,020.85 南山支行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3010122001916215 人民币 活期 已销户 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9550880222704100142 人民币 活期 41,959,779.72 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3010122001957184 人民币 活期 41,352,577.41 部 合计 95,836,782.57 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和“年产 10 万吨颗 粒精炼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7,673,000.00 元 及 相 关 利 息 人 民 币 107,398.36 元 向 全 资 子 公 司 洛 阳 新 星 增 资 387,780,398.36 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子公 司洛阳新星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9550880222704100142)、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73010122001957184)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 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 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意见附件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 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 意见附件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6,746,544.7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自筹资金实际投 序号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置换金额 资金额 入金额 1 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 13,270.00 2,175.80 2,175.80 2 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 27,000.00 33,770.35 27,000.00 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 3 14,888.11 498.86 498.86 品生产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合计 55,158.11 36,445.01 29,674.66 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5845-1 号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97.1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 币11,655.79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人民币4,601.49万元为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后至2020年 9月30日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名称 已置换金额 号 入金额 入金额 1 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 20,000.00 5,036.42 3,717.63 2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20,000.00 6,619.37 883.86 合计 40,000.00 11,655.79 4,601.49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费用人民币95.65万元,公司本次置换金额人民币95.65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 职业字[2020]36822 号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 1.4 亿元至公 司一般户。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 3.5 亿元至公 司一般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 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 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使用 7,184.22 万元(含利息 166.57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 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 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使用 7,184.22 万元(含利息 166.57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 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新 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圳新星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经核查,深圳新星本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158.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017.6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768.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72%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4)=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差额(3)= 期 重大变 变更) (2)/(1)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 是 13,270.00 6,252.35 6,252.35 - 6,252.35 - 100.00 2018 年 1 月 3,150.66 不适用 否 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 否 27,000.00 不适用 27,000.00 - 27,000.00 - 100.00 2018 年 6 月 3,832.11 不适用 否 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 否 14,888.11 不适用 14,888.11 - 498.86 -14,389.25 3.3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 否 - 7,017.65 7,017.65 - 7,017.65 - 100.00 2019 年 10 月 4,846.57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158.11 不适用 55,158.11 - 40,768.86 -14,389.25 73.9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无此事项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55,158.11 不适用 55,158.11 - 40,768.86 -14,389.25 73.91 - - - - “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并经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所确定的。 公司创新开发出以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剂应用于电解铝工业的新技术,系全球首创(截止目前已经获得 76 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公司采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用先通过铝晶粒细化剂副产品六氟铝酸钾提纯生产四氟铝酸钾的工艺技术来产出四氟铝酸钾,进行产品前期市场推广,待下游市场推广成熟后 体项目) 再进行本项目建设的策略。而四氟铝酸钾在实际推广应用中,下游客户的接受程度和技术应用效果未达预期,公司持续进行下游工业试验与推 广,因此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截至 2017 年 8 月 1 日止,深圳新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预先投入资金 36,445.01 万元,均系深圳新星自筹资金,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况 已置换金额 29,674.66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9,674.6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 1.40 亿元至公司一般户。 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不适用 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不适用 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期末结余 1,044.12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939.09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825.10 万元。 注:各个募投项目均尚未到达产年,无法与达产年后平均效益进行比较,因此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二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292.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65.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65.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的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4)= 的效益 计效益 差额(3)= 态日期 大变化 (如有) (2)/(1) (2)-(1) 年产 3 万吨铝中间合金 否 18,792.30 不适用 18,792.30 4,581.50 4,581.50 -14,210.80 24.38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年产 10 万吨颗粒精炼 否 20,000.00 不适用 20,000.00 883.86 883.86 -19,116.14 4.42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剂项目 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000.00 不适用 10,000.00 - - -10,000.00 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500.00 不适用 9,500.00 8,300.00 8,300.00 -1,200.00 87.37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58,292.30 - 58,292.30 13,765.36 13,765.36 -44,526.94 23.6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697.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民币 3.5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 3.5 亿元至公司一般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 9,583.68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13,765.36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53.74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