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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龙
     哲先生、贺志勇先生、郑相康先生卸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林志伟先生、独
     立董事贺志勇先生及董事郑相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
     三年,主任委员由会计学博士林志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相应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积极
     就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号
                                        1、审议《审计部 2020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2、审议《2019 年第四季度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核查》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审议《2019 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1                          2020/2/27
       第一次会议                       核查》
                                        4、审议《2019 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核查》
                                        5、审议《审计部 2019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2                          2020/3/26   1、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1、审议《2019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                          2020/4/17   2、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第三次会议
                                        专项报告》
                                      3、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 年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
                                      重要事项》
                                      5、审议《关于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核查》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4                        2020/4/27
    第四次会议                        核查》
                                      4、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核查》
                                      5、审议《审计部 2020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1、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0 年半年度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核
                                      查》
                                      3、审议《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5                        2020/8/24    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次会议
                                      4、审议《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核
                                      查》
                                      5、审议《审计部 2020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
                                      作报告》

                                      1、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核查》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6                        2020/10/26
    第六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
                                      5、审议《审计部 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
                                      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
7                        2020/11/28
    第七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
8                        2020/12/29 1、讨论《深圳新星 2020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相关事项》
    审计机构沟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2019 年年报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
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计委员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
    (4)2020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的单独沟通会议,就 2020 年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重点关注的
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指导审计
部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内部审计,每季度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检查,并对
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针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未发现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报、2020 年一季报、2020
年半年报以及 2020 年三季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
流和沟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保证年
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6、审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阅,
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平性、定价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
定期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审阅公司关联担保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本次担保综合考量了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
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担保
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
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作用。2021 年我们将继续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林志伟、郑相康、贺志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