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
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规定“情
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
化工”)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债务余额 30%部分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 1,200 万元,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顺利
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汇凯化工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无法偿还借
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
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以书面决议方式发表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为参
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14:30 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
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