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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
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然后由董    事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然后由董
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    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
选举;由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    选举;由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
建议名单,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然后由监事会    建议名单,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然后由监事会
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      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
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二)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向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
或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    或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
数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    数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
人数。                                        人数。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持有或者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持有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
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    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
行累积投票制。                               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                             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条款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10 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