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不提前赎回“新星转债”的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新星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期间已触发“新星转债”赎回条款,公司董
事会决定不提前赎回“新星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6 日),若“新星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
提前赎回权利。
以 2022 年 2 月 7 日(若非交易日往后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新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
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新星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59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9,5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 号文同意,公司 59,5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债券代码“1136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发行
的“新星转债”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
23.85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
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31.01 元/股),已触发“新星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提前赎回“新星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及当前的市场情况,决定本
次不行使“新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新星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
内(即 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6 日),若“新星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
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新星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
先生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新星转债”60,000 张。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
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新星转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以 2022 年 2 月 7 日(若非交易日往后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新
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星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