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 万元变更用于“松岩冶金材料(全南)
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是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布局和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并同意将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
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长清、贺志勇、宋顺方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