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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
       (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冶金”)拟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松岩冶金实际为
       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拟为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实
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8515F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陈学敏
        5、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 A 栋
        6、注册资本:16,594.0059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2 年 7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
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装备研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危险
化学物品);普通货运。机电装备制造。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日期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总资产                247,910.26                 236,846.26
          净资产                158,773.61                 163,024.43
                   日期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科目
         营业收入                23,599.27                 48,690.48
          净利润                 -3,490.82                   93.24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10、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关系:担保方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
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金额
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
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84 亿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05%;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4.66 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5%。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