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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洛阳新星”)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洛阳新星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3,156.00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9,756.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锂电池用铝合
金箔材生产项目人民币 331,560,000 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
司洛阳新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申请贷款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156.00 万元及相应应支付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向银行
申请 6.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冶金”)向银行申请 2.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 2022 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全资子公司
松岩冶金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2 亿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上述担保额度内
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松岩冶金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2 亿元调减至 0 元;公司为洛
阳新星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6 亿元调增至 8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在全资子
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600.00 万元,可
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5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79,756.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7,344.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4FR3TX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肖爱明
     5、住所:偃师市商城街道办事处(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6、注册资本:58,7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铝晶粒细化剂、铝基中间合金、金属钛及 70 高钛铁合金、
颗粒精炼剂、有色金属轻合金材料、KA1F4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日期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总资产                152,900.09                 133,272.49
          净资产                63,384.53                  62,249.62
                   日期
科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90,716.99                  99,286.29
          净利润                 1,134.91                   1,763.58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2、代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
分行
       4、保证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债务人: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金额: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3,156.00 万元
       8、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
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
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9、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
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锂电池铝合金箔材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洛阳
新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
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8.1556 亿元(含
本次),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5.59%;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为 7.9756 亿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4.58%。公司不
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