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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诚信:关于拟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8-082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 金诚 01
债券代码:155005        债券简称:18 金诚 0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磷股份”)。
    本次担保金额:以两岔河磷矿采矿权现抵押对应债权额为限向贵州银行
       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前,公司未对开磷股份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由开磷股份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开磷股份成立合资
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合作开发贵州省开阳县洋水矿区两岔河矿段(南段)
磷矿(以下称“两岔河磷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拟
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鉴于两岔河磷矿采矿权已作为开磷股
份在贵州银行获批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抵押物抵押给贵州银行,并已办理了相关登
记手续,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开磷股份之间的合作,公司拟在标的公司成立后,
由标的公司为开磷股份两岔河磷矿抵押对应的贵州银行债权提供阶段性保证担
保,在两岔河磷矿采矿权变更至标的公司名下后,以该采矿权作为抵押物为开磷
股份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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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物和担保方式
     1.资产抵押担保:两岔河磷矿采矿权变更至标的公司名下后,标的公司以两
岔河磷矿采矿权单项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阶段性保证担保:标的公司就保证担保事项与贵州银行、开磷股份协商一
致后,至两岔河磷矿采矿权变更至标的公司名下并办妥抵押他项权证前,标的公
司以两岔河磷矿采矿权现抵押对应债权额为限提供附生效条件的保证担保,若两
岔河磷矿采矿权未变更至标的公司名下且办妥抵押他项权证前,该保证担保不发
生任何效力;办妥抵押他项权证后,保证担保自动失效。
     除上述 1 和 2 项担保之外,本公司及标的公司不为开磷股份提供其他任何担
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开磷股份是一家主要从事磷矿石、磷矿砂、磷矿粉自产自销业务的企业,注
册 地 位 于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阳 北 路 237 号 开 磷 城 , 注 册 资 本 为
212,368.1584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光亮。
     开磷股份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945,368,616.61               46,169,121,561.41
  负债总额                    41,911,478,669.25               41,692,150,638.51
  流动负债总额                35,776,355,302.77               36,552,641,026.58
  资产净额                    7,033,889,947.36                4,476,970,922.90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156,617,421.26                13,216,912,168.66
  净利润                        36,349,929.78                  -57,449,782.85

       四、担保协议
     标的公司成立后,由开磷股份、标的公司、贵州银行三方根据相关情况签署
具体的担保协议,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条款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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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反担保措施
    鉴于开磷股份拟以两岔河磷矿采矿权作价出资与本公司共同设立标的公司,
其中 1,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出资计入标的公司对开磷股份的负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1),开磷股份同意届时以采矿权转移至标的公司名下所形成的债权全部
金额向标的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由标的公司与开磷股份签署反担保协议,如两岔
河磷矿采矿权变更至标的公司名下后未解除抵押状态,标的公司有权不予向开磷
股份支付该部分债务金额。

    六、本次担保的不确定性
    因本次担保以标的公司取得两岔河磷矿采矿权为前提,如公司与开磷股份未
能就两岔河磷矿成功合作,本公司及标的公司将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推动公司与开磷股份就两岔河磷矿开发进行合作,有利
于促进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八、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美元 3,840 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7.04%,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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