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金诚 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 审慎核查,就金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 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2 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282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19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63,305.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9,436.3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53,868.62 万元。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272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余额为 29,180.86 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资金投资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矿山基建/采矿 1 190,679.00 95,348.20 50,829.75 43,424.25 1,094.20 设备购置项目 北京矿山新技 2 术研发中心建 3,128.21 3,128.21 3,128.21 - - 设项目 补充矿山工程 建设和采矿运 3 79,157.44 55,410.21 16,355.49 18,664.19 20,390.53 营管理业务运 营资金项目 合计 272,964.65 153,886.62 70,313.45 62,088.44 21,484.7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矿山设备仓储维 修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变更原计划用于“矿山基建/采矿设备购置项目”的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用 于投资建设湖北金诚信“矿山设备仓储维修项目”,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北京 矿山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3,128.21 万元以及利息收 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部 分事项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湖北金诚信“矿山设备仓储维修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建设形成的部分资产(折合 4,697.88 万元人民币)作为出资,投资于“金 诚信-芬兰 Normet 公司成立中外合资企业项目”。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矿山基建/采矿设备购置项目”和“矿 山设备仓储维修项目”,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 3 个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 137431588010000014 28,461.12 活期存款 ① 中信银行北京万柳支行② 8110701013100039046 231.23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中关村支行③ 9550880201820100190 488.51 活期存款 合计 29,180.86 - 注:①和②为“矿山基建/采矿设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③为“矿山设 备仓储维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两个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利息与理财收益 结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矿山基建/采矿 82,348.20 56,670.57 3,014.72 28,692.35 设备购置项目 矿山设备仓储 13,000.00 12,775.72 264.23 488.51 维修项目 合计 95,348.20 69,446.29 3,278.95 29,180.86 注:“矿山基建/采矿设备购置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用于置换预 先已投入“矿山基建/采矿设备购置项目”的自筹资金所使用的 27,011.55 万元募 集资金。“矿山设备仓储维修项目”金额包含投资于“金诚信-芬兰 Normet 公司 成立中外合资企业项目”的 4,697.88 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矿山基建/采矿设备购置项 目”主要立足于国内项目,设备购置计划以采用机械化设备作业的国内项目为重 点,且该设备购置计划是基于公司 2013-2015 年三年国内业务量总体规划情况 进行测算的。但近两年来,国际矿业市场及行业形势不断发生变化,公司国内业 务规模相对稳定,海外业务规模发展迅速,公司对海外业务的投资力度逐步增加, 公司海外业务已由 2015 年的 3 个项目增加至目前的 6 个项目。因“矿山基建/ 采矿设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无法用于境外项目,该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与公司现 有业务发展方向相不匹配,形成了部分募集资金结余。公司 2016-2017 年度境 内外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区域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 (%) (%) 中国 1,705,388,358.88 -4.92% 1,793,562,681.72 -12.56% 境外 702,085,305.77 21.63% 577,232,164.54 3.96% (二)近几年来,由于矿产品价格低迷,矿业市场复苏压力大,矿山机械设 备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设备价格出现波动。同时,在保证项目质量和 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严格执行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制度、设备调拨管 理制度以及与设备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加强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 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优化,合理降低了项目实施的成 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三)公司在矿山基建及采矿运营管理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自身的科研技术 优势和项目组织优势,不断优化技术方案,对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对 人力、设备、材料、机具、技术等生产资源进行经济合理的运营协调,加之部分 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由业主方提供,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司自有矿山机械设备的投 入。 (四)随着公司机械化作业的不断推进以及矿山开发设备的不断投入,公司 在密云、大冶、昆明建立了国内矿山设备维修基地,以充分利用公司在装备及操 作、维修、保养一体化方面的优势,对项目使用的矿山设备进行有效地维修、保 养,大大提高了设备使用寿命和设备使用效率。 (五)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两个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近两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全面预算管理力度,实施低 成本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结余。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为了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矿山基建/采矿设备购置项目”及“矿山设备仓储维修项目”结项后的 结余募集资金 29,180.86 万元(包含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的利息与理财收 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 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能够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充分 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 4、根据金诚信《公司章程》,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保荐机构对金诚信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