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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华集团: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 1766 号吉华

   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4,386,8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87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邵伯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殷健先生、财务总监张颖辉女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64,385,605 99.9995           1,200     0.0005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张滕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