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冻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工集团”)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
冻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26日萧工集团持有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因合
同纠纷被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其中司法冻结数量为81,472,118
股,冻结日期自2018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
2018年12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对上述冻结的81,472,118
股限售流通股解除了司法冻结,其中81,4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99.997%)此前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日,萧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1,472,118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6.29%。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1,472,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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