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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412-01 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协助司法冻结通知书》((2019)浙 0109
执保 122 号),获悉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所持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被冻结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冻结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止
   冻结数量:81,472,118 股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9%
   冻结事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道康置业有限公司与杭州萧山放心
食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徐建初、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
限公司、杭州舜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鸿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的(2019)浙 0109 民初 3284 号民事裁定书。
   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1,472,118 股(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6.29%,其中 81,470,000 股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的 99.99%;本次萧然工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 81,472,118 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9%。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