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3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为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
挥作用,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全面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于 2018 年 4 月届满,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来兴扬
先生、周火良先生、田利明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
董事来兴扬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积极参会,充分发
挥各自专业优势,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
审查;按照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内外
部审计师各期的工作安排、费用预算、审计工作及其结果进行认定;对关联方清
单进行审议、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批准并审核执行情况,对非日常重大关联
交易进行事前审核;认真听取各项专题汇报,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
委员会还通过在公司现场办公、基层考察、电话沟通、关注公司动态信息等形式
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规划,为公司的持
续发展献计献策。
二、检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4 月 23 日、8 月 19 日、10 月 29 日
召开定期会议,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审
计委员会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
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
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各期审查结果均
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三、协调和监督内外部审计师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师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
计师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
解内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
计计划,指导其下一阶段工作,督促其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四、履行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 4 次定期会议中,除审查监督财务报告外还适时审
议了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年度审计师议案、年度预算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
会从专业的角度,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依法治企、
合规运作、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