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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华集团: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朱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朱雄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朱雄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雄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朱雄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相关职责。
    朱雄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雄先生在任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徐勤玲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徐勤玲先生当选后将接任朱雄先
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徐勤玲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徐勤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等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徐勤玲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徐勤玲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同意提名徐勤玲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徐勤玲先生已经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勤玲先生作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附:徐勤玲先生简介


徐勤玲,男,1954 年 3 月 22 日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3 年-2011 年,任
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局长;2011 年-2014 年,任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