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变更日期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由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
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
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租赁准则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使用权资产 2,744,570.02 2,744,570.02
预付账款 32,309,013.08 -739,440.00 31,569,573.08
租赁负债 1,372,474.84 1,372,474.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2,655.18 632,655.1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