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之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745,640,000.00 元,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650,000,000.00 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
股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
额度如下:
序 担保
提供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元)
号 期限
1 本公司 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10,000,000.00 一年
2 本公司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280,000,000.00 一年
3 本公司 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359,000,000.00 一年
4 本公司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96,640,000.00 一年
合计 745,640,000.00
序 提供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元) 担保
号 期限
1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 650,000,000.00 一年
合计 650,000,000.00 一年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21017240W
住所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 1766 号
成立时间 2000 年 4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庞友谊
注册资本 8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8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 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聚氨酯海绵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总资产(万 净资产(万 净利润(万
时间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 元) 元) 元)
数据 2022 年 12 月 31
4,559.44 3,200.08 -492.99
日/2022 年度
2、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51716659H
住所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 1766 号
成立时间 2003 年 7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邵辉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染料、染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总资产(万 净资产(万 净利润(万
时间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 元) 元) 元)
数据 2022 年 12 月 31
169,805.67 107,466.50 1,512.70
日/2022 年度
4、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258811752
住所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 1766 号
成立时间 2000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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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 本公司持股 100%
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产品的销售以及原材料、设备的进
主营业务
口
总资产(万 净资产(万 净利润(万
时间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 元) 元) 元)
数据 2022 年 12 月 31
15,306.01 3,480.28 2,609.29
日/2022 年度
5、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70616883D
住所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
成立时间 2008 年 1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许钦宝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8,000 万元
股东构成 本公司持股 25%、其他非关联股东持股 75%
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蒸汽、灰渣综
经营范围
合利用、热电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 发电业务及销售高温蒸汽
总资产(万 净资产(万 净利润(万
时间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 元) 元) 元)
数据 2022 年 12 月 31
76,168.47 36,737.57 4,879.60
日/2022 年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对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 9,664 万元,其余担保
额度为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 2022 年的定期报告
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贷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在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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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
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法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法担保。公司本次对
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 9,664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 2.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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