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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峰汽车: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10-01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针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9 月 1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买卖本
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
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