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5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挂钩黄金看
涨)
委托理财期限:90天(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
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
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
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370,2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19.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915,725.04元,扣除发
行费用计人民币14,774,014.9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178,141,710.0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账,经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
第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拟投入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0,273.00 83,564.00 42,953.26
(二期)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43,827.23 37,912.26 29,600.90
基地项目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10,103.5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35,156.47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117,814.17
注: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 金额(万 预计收益金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预计年化收益率
称 元) 额(万元)
交通银行蕴通财 高档收益率:
交通银行
银行理财产 富定期型结构性 3.10%;中档收益
股份有限 10,000 /
品 存款90天(挂钩 率:2.90%;低档
公司
黄金看涨) 收益率:1.60%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预计收益(如有)
收益率 联交易
保本浮动收
90天 / / / 否
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
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
施等。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
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
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交通银
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挂钩黄金看涨)
产品代码 2699226452
币种 人民币
产品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 保守型产品(银行内部评级)
2022 年 12 月 8 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 19:00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销售,如产品认购期提前结束
产品认购期
或延长,则银行有权对产品成立日、产品到期日进行相应调整,实际
产品期限有可能因此发生变化。
自签订产品销售文件起,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19:00 止,为投资冷
投资冷静期 静期。在投资冷静期内,投资者可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资金随即
解冻。
产品成立日 2022 年 12 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 2023 年 3 月 14 日
产品期限 90 天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代码:SHAU)基准价早盘价(以
挂钩标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高档收益率:3.10%;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档收益率:2.90%;
低档收益率:1.6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
的存款,主要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
(三)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
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代码:601328),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49,002.06 503,41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3,340.94 176,590.23
总负债 165,661.12 326,826.66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1,488.56 121,99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87.24 -5,608.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08.89 -27,957.31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4.92%,公司货币资金为
27,274.55 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
货币资金的 36.6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47)。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