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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峰汽车: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6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预计2023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南京泉峰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科技”, 原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
日更名为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控制的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将严格
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龙泉先生、张彤女士、柯祖
谦先生、章鼎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
3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
为:公司对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泉峰科技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情况进行预计,预
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20 万元。本次预计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确
定,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公
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
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度预计金     2022 年年初至 2022 年 11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额             月 30 日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人承租房产                  220.00                      193.58
              向关联方支付水费                  120.00                      125.14
  泉峰科技    为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             1,100.00                     817.02
              向关联方销售模具                  100.00                       52.00
              合计                             1,540.00                    1187.74
注:以上数据为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年初至
                                      2023 年度预                      占同类业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2 年 11 月 30
                                        计金额                           务比例
                                                     日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人承租房产            250.00             193.58      13.26%
               向关联方支付水费            170.00             125.14      93.98%
   泉峰科技    为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      1,000.00             817.02      10.10%
               向关联方销售模具            100.00              52.00        0.94%
                合计                     1,520.00            1187.74           —
注:以上数据为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1997年9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5、注册资本:26,5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研究、开发、测试和制造精密测量工具与仪器、园林机械、
以锂电池或交流电作为动力的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农业机械与工具、电动工具、
手持式家用电器及相关产品;计量器具制造、计量器具修理;销售自产产品;普通
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技术进出口;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
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
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1         CHERVON HOLDINGS LIMITED             100.00              26,500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71,059.80
            净资产                                                     187,265.24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843,987.22
            净利润                                                      51,034.43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审
           审计情况
                                                     计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泉峰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泉峰科技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
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因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泉峰汽车与泉峰科技在供水及供电部门
均只有一个户名,但双方水费与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价格由供水和供电部
门确定。
    (二)公司承租泉峰科技的注塑车间厂房用于生产。租赁价格参考当地市场
平均租赁价格水平,租赁房产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与周边可比房产市场
租赁价格基本相同。
    (三)公司向泉峰科技销售模具系双方正常业务合作需要,销售价格参考公
司向其他客户销售的模具价格,价格合理、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
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上述交易不会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