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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015-07-2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
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
鉴证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6,830.84 万元。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学礼   王远明   舒强兴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