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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04-12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艾华集团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2.2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3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艾华集团          60398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勇                                  汤建新
          电话            0737-6183891                          0737-6183891
          传真            0737-6183891                          0737-6183891
        电子信箱          aihua@aihuaglobal.com                 aihua@aihuaglobal.com


2.4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7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1,000 万元,占 201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的 9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此预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及电容器生产设备的制造。公司自设
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从早期生产引线式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系列产品发展到以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
为主,涵盖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等全系列产品;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
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及垂直片式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引线式、垂直
片式及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示例如下:




      焊针式电容                    焊片式电容                    螺栓式电容




      引线式电容                    固态电容                      片式电容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电力产品中,包括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及汽车、工业
应用等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所示:

   节能照明




  LED 照明驱动                    节能灯                        电子镇流器

   消费电子
  手机           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        台式电脑




  电视                        洗衣机                空调




    数码相机

通讯、汽车电子




 服务器              交换机                路由器          电动汽车




汽车电子             汽车充电桩

工业应用
大功率工业电源              变频器                风力设备                       太阳能设备




   逆变器                  智能电表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方式,根据客户定制产品多品种、多规格的特点,围绕订
单展开采购和生产。公司采取灵活的生产经营模式,很好的满足了市场需求。
    1、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具有柔性特点,生产线可根据产品规格进行调整,满足了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
多规格的需求。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确保生产计划能
够顺利完成。公司营销中心接到客户普通订单后,提交生产管理中心进行确认,有库存的直接发
货,库存不足的组织生产。若接到客户特殊订单,营销中心将组织技术中心进行产品设计并制造
样品交客户,客户对样品及技术方案通过认证后签订合同。公司的业务流程如下:

                                                          直接发订单



                    反馈                         反馈                         入库
      客 户
                                营销中心                   生产管理中心                 仓库
    (办事处)     订单                        分配生产




                                      新产品                生产
                                               技术中心
                                      反馈
                                                                       发货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阳极箔、阴极箔、铝壳、电解纸及化工原料等。公司生产管理中
心于每月 20 日前根据订单情况结合往月需求及原材料安全库存下达下月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
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采购。公司每一年度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和筛选,将信誉、
品质较好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公司还
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资信、质量保证能力、价格、供货期等进行跟踪记录,及时掌握供应商动
态。上述采购模式使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证了原材料的供应和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少量经销。该模式有利于公司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变化,调整销
售策略,降低回款风险,并提高客户满意度,更好地进行售后服务。公司根据产能和历年销售情
况,在前一年末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协议,客户在约定范围内根据其需要分批下订单,约
定具体数量、价格、规格、性能等指标。
    (三)公司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
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之“铝电解电容器”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电极箔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
业分类》属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
公司行业定位如下图:

                                    电子信息产业




                                                          软件、通信设备
                电子专用材料         电子元件业             等共12个行业




     控制元件       电声器件           电容器             电阻、电位器          其他元件




                 陶瓷电容器         铝电解电容器        薄膜电容器         其他电容器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增减(%)
总资产          2,044,945,022.67     1,167,275,076.92              75.19 1,150,033,032.27
营业收入        1,308,500,033.28     1,173,819,104.40              11.47 1,054,568,520.96
归属于上市公      225,802,284.14       180,445,058.04              25.14    161,214,644.87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217,281,855.07     181,993,202.75                 19.39     158,974,254.05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1,727,254,014.45      772,903,805.56               123.48      682,458,747.52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250,616,815.26     237,356,904.31                  5.59     210,172,915.83
的现金流量净
额
期末总股本         300,000,000.00         150,000,000.00                    100        150,0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0.87                   0.89                  -2.25                  0.8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87                 0.89                 -2.25                   0.8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6.52                   26.00     减少9.48个百分                     26.36
产收益率(%)                                                             点



四 2015 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78,547,210.05   318,906,980.24   343,613,091.29        367,432,75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8,052,632.15    41,026,842.19    59,298,371.18         77,424,438.62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8,202,053.78    33,822,837.77    57,375,797.85         77,881,165.67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7,537,801.86    30,639,786.40    69,903,074.84         92,536,152.16
额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1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5,59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况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减             量          (%)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湖南艾华投资有     48,844,375    146,533,125      48.84     146,533,125           无        0     境内
限公司                                                                                            非国
                                                                                                  有法
                                                                                                    人
王安安             16,220,625     48,661,875      16.22     48,661,875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平安财智投资管   3,125,000    9,375,000     3.13   9,375,000      无       0   境内
理有限公司                                                                     非国
                                                                               有法
                                                                                 人
艾立宇           1,750,000    5,250,000     1.75   5,250,00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殷宝华           1,750,000    5,250,000     1.75   5,250,00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袁烨             1,300,000    3,900,000      1.3   3,900,00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交通银行-中海   1,877,150    1,877,150     0.63           0    未知           未知
优质成长证券投
资基金
郑韵缜           779,800          779,800   0.26           0    未知           未知
广发基金-建设   744,801          744,801   0.25           0    未知           未知
银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委托
广发基金公司股
票型组合
张建国           225,000          675,000   0.23     675,00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在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实
的说明                       际控制人艾立华与第二大股东王安安为夫妻关系;湖南艾华投
                             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与艾立宇为兄弟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8,500,033.28 元,同比增长 11.47%;营业成本 854,650,020.87
元,同比增长 12.44%;实现净利润 227,472,136.54 元,同比增长 24.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25,802,284.14 元,同比增长 25.1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044,945,022.67 元,同
比增长 75.19%;总负债 278,816,907.8 元,同比下降 21.05%;资产负债率 13.63%,同比下降 54.94%;
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1,727,254,014.45 元,同比增长 123.48%。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
    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益阳艾华鸿运电子有限
公司、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
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新疆荣
泽铝箔有限公司等 10 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5 年 6 月 9 日,公司新设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有限公司,占 100%股权,从公司成立之日
起纳入合并范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