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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6-04-1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现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
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成立,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同时
重新组建。前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舒强兴先生、王远明先生和王安安女士
到期卸任,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徐莉萍女士、古群女士和王安安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前任 3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
       2015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三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度 5S 管理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采购业务
审计报告》。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5 年半年度审计报
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
    1、协调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及评估,认为该所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
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认真审核,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
审计计划执行,开展了人事薪酬、销售、采购等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工作。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控实施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外部审计师对公司执行
内控制度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我们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五、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1、规范履行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操作制度和规程;
    2、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3、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加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