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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 2016 年 12 月 8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
会【2016】22 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
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项目。新的会计政策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原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
费用”项目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
及附加”核算,原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
关规定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
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调增合并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
3,040,897.99元,调减合并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3,040,897.99元;
调增母公司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2,252,912.40元,调减母公司利润
表中“管理费用”本期金额2,252,912.40元。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