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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20.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33.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66.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

第1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1、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6 年度,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7,540,917.18 元:铝电解电容器扩

产 项 目 使 用 31,544,251.91 元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和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使 用

340,148,119.95 元,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使用 25,848,545.32

元。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 17,702,819.03 元,支付银行手续
费及账户管理费 10,790.05 元。

       2、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696,744.03 元,另

外,以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存放于其他银行余额为 170,000,000 元,合计余额为

181,696,744.03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授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6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期限自2016年7月9日至2017

年7月8日。目前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

成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

12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授权期限自2017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

    4、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信息。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 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

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

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

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

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

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

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
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

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

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

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

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