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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4-2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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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议事日程
二、会议规则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17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1、审议《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 年)》
12、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13、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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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 事 日 程
会议名称: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时         间:2017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14 时 30 分
地         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艾立华
     序号                                         内 容
      1        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介绍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2        宣读会议规则
      3        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听取并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        听取并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8        听取并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听取并审议《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听取并审议《关于2017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11       听取并审议《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听取并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3       听取并审议《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
      14       听取并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15       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       提问及解答
      17       产生监票小组
      18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19       休会。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传送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20       复会。计票人员、监票人员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情况
      21       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统计结果
      22       主持人宣布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
      23       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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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5   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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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

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截止 2017 年 5 月 5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如下:

    (一)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十三项议题。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十三项议题全部采取非累积投

票制度。

    4、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

量。姓名或股份数量填写不全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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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格中任选一

项,以划“√”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

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主持人的同意后,

方可发言。

    (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当天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上述投票平台行使

表决权。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1、本次股东大会计票监票小组由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及 1 名公司律师组成,其中计

票人 2 名,由 1 名股东代表和公司律师担任,监票人 2 名,由公司监事和 1 名股东代表组成,

其中公司监事担任总监票人。计票监票小组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统计情况报

告上签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

后,立即要求点票。

    2、由于网络投票时间在当天下午三点结束,届时将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题的合并表决统计情况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以判定本次会议议题是

否通过。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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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6 年,是艾华的又一个丰收年,是市场拓展、团队建设取得骄人成绩的一年,更是全
体员工迎接挑战、经受考验、努力克服困难、出色完成全年任务的出彩一年。2016 年的良好
业绩为百年艾华的第二个三十年开好了局,艾华集团已经成为行业瞩目的具有国际竞争实力
的优秀企业。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市场需求不断变化、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公司果
断调整销售策略和产品策略,直面挑战、科学谋划,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充分发挥艾华技术、
规模和品牌优势,公司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16年,公司在照明领域继续保持世界领先的同
时,实现了AISHI产品在智能手机快充领域市占率全球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54 亿元,同比增长 18.73%,实现净利润 2.637 亿元,
同比增长 15.9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644 亿元,同比增长 17.10% 。
    (一)提效降本主题年收效显著。2016 年是公司的提效降本年。通过改造与更新生产设
备、实施定量生产、全员推进精益改善、提升员工操作技能等工作,公司全年完成产量 83.8
亿支,同比增长 20.29%;月度日均产量 3230 万支,同比增长 24.17%。同时,根据公司“12
个成本工厂”管理要求,各分厂、中心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共申报 82 个成本管理项目,从人、
机、料、法、环等各方面着手,全年累计降低各项成本和费用 9000 多万元,盘活资金 4000
多万元。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有效控制为实现公司年度利润目标夯实了基础。
     (二)销售能力与品牌实力不断增强。面对市场结构的急剧变化和竞争对手的挑战,公
司进一步明确了市场方向与销售模式,制定了“巩固照明市场,着力拓展国际市场的高端消
费类电子和中高端工业控制类市场”,“以电源市场补照明不足、以国际市场补国内市场不
足”的整体营销思路,2016 年继续确保了照明市场全球第一,并在电源市场、快充市场取得
突破性发展,一大批优质客户得到开发和扩展,销售业绩不断攀升。2016 年,公司共新增报
备客户千余家,新增交易客户五百余家。在固有的高端客户资源基础上,公司不断加强客户
管理,确保了客户群体的稳定和发展,AISHI 已跻身国际一线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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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产品升级与技术创新成绩优异。2016年,艾华继续坚持自主创新,把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各类电容器产品研发、产线设计开发、设备创新研发作为企业的重中之重来抓,公
司申请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公司成功开发并量产的产品包括全固态叠片式铝电解
电容器、快速充电器专用抗雷击、缩体型高压铝电解电容器和充电桩专用抗低温、耐大纹波
电流焊针式铝电解电容器等。同时继续深化与中南大学等各大高校的研发与学术合作,响应
国家关于产学结合的政策,为自主品牌的发展和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公司成为全
国电子设备用阻容元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
    (四)品质战略与品质管控工作扎实推进。秉承“向世界提供卓越品质的铝电解电容器,
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容器制造商”的质量管理战略,公司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通
过对产品进行 29 项严格的可靠性测试实验,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可靠性的依赖。公司自主开
发的产品质量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制程能力分析。同时,人人品管的理念及 QCC 活动,
稳定的生产员工及品质管控专员,配合严谨的产品质量自动化管理系统,公司产品合格率不
断提升。2016 年公司荣获首届“益阳市市长质量奖”。
    (五)班组建设与幸福艾华的创建再添新辉。按照《金牌ACC推进办法》,各中心、
分厂进一步推进班组文化建设,确保员工参与活动面达到 100%,最大程度提升员工的工作热
情,发挥团队的力量。同时,艾华儿童中心的开办,进一步解决了员工子女的照看问题,让
更多年轻员工能够安心工作。随着星级餐厅和星级活动中心的落成,员工在艾华工作的幸福
指数进一步提升。
    二、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2016 年董事会先后主持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4 次,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
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各位董事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
职权范围和内容履行职责,督促、检查管理层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所做的各项决策,确
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合规、有序、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重大决策提出了建
设性意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一致同意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1,000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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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发展思路
     2017 年是艾华的高速发展年。公司将继续深耕电容器市场,加快企业创新发展各项工作,
紧跟市场步伐,不断提升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吸引行业精英,打造一支世界级
的产品研发团队、营销团队和管理团队,广纳各方智慧与力量, 公司上下凝心聚力,把握发
展机遇,作好顶层设计,制定适应艾华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
    (二)发展战略
     以“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目标,坚持“品牌国际化、技术领先化、成本最低
化、文化多元化”的经营方针和“专注化、专业化”发展方向,以“卓越绩效模式”为管理
准则,实施“差异化”和“创新型”的经营战略,巩固照明市场的领先优势,扩大工业控制
类及电源类电容器市场规模。以文化力量驱动企业持续发展,以原创性的卓越技术、品质及
最高性价比策略获得全球市场最大市占率,构筑艾华世界知名品牌,打造幸福艾华、世界艾
华、品牌艾华,全面增强艾华综合竞争力,实现企业永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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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2)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们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6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 2016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古群,女,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西
南计算机工业公司程序设计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主任,中国电
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
协会秘书长,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深圳
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国瓷
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熊翔,男,1963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长期从事粉末冶金航空摩擦的研究与开
发工作,多次主持和承担国家级科技攻关和军工新材料攻关项目,获国家发明二等奖 1 项,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 项,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1999 年入选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
才”,并荣获第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2000 年获第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创新优秀奖”,2001
年荣获第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
     3、徐莉萍,女,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入
选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荣获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
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
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致公党财经委员会副
主任,湖南省致公党妇女委员会副主任,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古群女士、熊翔先生、徐莉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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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1 次,通讯方式表决会议 3 次。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古群         4         1           3            0        0          否
       熊翔         4         1           3            0        0          否
      徐莉萍        4         1           3            0        0          否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
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我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有
效的配合与支持,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我们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
良好条件。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2016年公司仍将向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安及其女儿艾亮、艾燕、侄子张健、副总经理殷宝华租用其拥有的位于
厦门、青岛、佛山、北京、杭州、上海、深圳、中山、苏州12套闲置住宅给各办事处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发生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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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审批程序,且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这些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不存在重大
缺陷。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
执业准则,实事求是的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所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聘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的管理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
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七) 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1,000.00 万元,该现金分红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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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毕。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艾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完成了各类临时公告共计 46 项。我们认为:公司
所披露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独立
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各议事规则及公司
实际情况开展相应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各项职责。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审慎
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
的独立意见。2017 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
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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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3)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6年度会计报表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过审计,认为本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年12月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及2016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并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16年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同比增减幅度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155,364.71    130,850.00      18.73%      117,381.91
      营业利润(万元)                30,784.39     26,201.28      17.49%       24,151.87
      利润总额(万元)                31,237.89     26,860.24      16.30%       23,950.84
      净利润(万元)                  26,368.95     22,747.21      15.92%       18,271.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6,440.38     22,580.23      17.10%       18,044.51
      润(万元)
      总股本(万元)                  30,000.00     30,000.00      0.00%        15,000.00
      每股净资产(元)                     6.06          5.89      2.89%             5.4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8          0.87      1.15%              1.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67           4.03      -8.93%            3.75
      存货周转率(次/年)                4.24           3.56      19.10%            3.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2%        16.52%      -7.87%          26.00%
      资产负债率                         20.43%        13.63%      49.89%          30.25%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6 年较 2015 年减少了 0.36 次,主要是公司第四季度销售额大幅增长,其应收账
款大部分尚在信用期内。

二、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一)2016 年资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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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增减情况
          项    目                                                                       增减幅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货币资金              14,756.13         6.46     6,852.18        3.35    7,903.95       115.35

     应收票据               2,728.17         1.19     3,754.79        1.84   -1,026.62        -27.34

     应收账款              49,639.27        21.73    35,056.50       17.14   14,582.77         41.6

     预付款项               1,124.51         0.49     3,810.78        1.86   -2,686.27        -70.49

     其他应收款              511.00          0.22      364.12         0.18     146.88         40.34

     存货                  24,324.36        10.65    23,355.66       11.42     968.70          4.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08.80          0.09                              208.80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1,921.76        31.48    76,644.51       37.48   -4,722.75         -6.16

      流动资产合计        165,214.01        72.32   149,838.53       73.27   15,375.48        10.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         0.01       20.00         0.01        0.00             0

     长期应收款             448.05            0.2                              448.05

     固定资产              48,438.91         21.2    48,037.76       23.49     401.15          0.84

     在建工程              10,109.45         4.43     3,914.18        1.91    6,195.27       158.28

     无形资产               2,468.23         1.08     2,551.81        1.25      -83.58         -3.28

     长期待摊费用              73.43         0.03       92.68         0.05      -19.25        -2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6         0.03       39.54         0.02      23.02         58.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5.64           0.71                             1,615.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236.27        27.68    54,655.97       26.73    8,580.30         15.7

     资    产 总     计   228,450.28         100    204,494.50        100    23,955.78        11.71

(1)货币资金 2016 年末较 2015 年增加 7,903.95 万元,同比增长 1.15 倍,主要是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入流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减少 1,026.62 万元,同比下降 27.34%,主要是公司将
收到票据背书给供应商。
(3)应收账款净额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14,582.77 万元,同比增长 41.60%,主要是
公司第四季度销售额大幅增长,其应收账款大部分尚在信用期内;其次是随本期营业收入
增加而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地增加。
(4)预付款项 2016 年末较 2015 年减少 2,686.27 万元,同比下降 70.49%,主要是预付的
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安装调试。
(5)其他应收账款净额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146.88 万元,同比增长 40.34%,主要
是由于业务扩大,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2016 年末为 208.8 万元,是雅安艾华销售给新疆金泰的设备
15
    合同金额 800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分四期付款,其中 2017 年 12 月底前付 30%。
    (7)其他流动资产净额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减少 4722.75 万元,同比下降 6.16%,主要
    是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理财余额减少。
    (8)长期应收款 2016 年末为 448.05 万元,是雅安艾华销售给新疆金泰的设备合同金额 800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分四期付款。
    (9)在建工程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6,195.27 万元,同比增长 1.58 倍,主要购进机
    器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及购进写字楼待装修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6 年末为 1,615.64 万元,主要是预付购房款及设备款。
            2016 年公司总资产较 2015 年增加了 23,955.78 万元,同比增长 11.71%,各项资产的
    占比的变化较小。
         (二)2016 年负债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增减情况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票据              12,495.30           26.77     4,789.00                 17.18            7,706.30            160.92
 应付账款              28,171.92           60.37    17,301.65                 62.05        10,870.27                62.83
 预收款项                811.90             1.74          485.25                  1.74          326.65              67.32
 应付职工薪酬           2,087.74            4.47     2,318.20                     8.31         -230.46              -9.94
 应交税费               1,200.86            2.57     1,030.86                      3.7          170.00              16.49
 其他应付款              167.79             0.36          223.73                   0.8           -55.94            -25.00
 流动负债合计         44,935.52            96.29    26,148.69                 93.78        18,786.83                71.85
 递延收益               1,733.00            3.71     1,733.00                     6.22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33.00             3.71     1,733.00                     6.22             0.00                 -
                                                                                                                    67.38
 负 债 合 计          46,668.52             100     27,881.69                     100      18,786.83
                                                                                                                    67.38

    (1)应付票据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7706.30 万元,同比增长 1.60 倍,主要是本期公
    司增加了票据支付。
    (2)应付账款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10870.27 万元,同比增长 62.83%,主要是业务增
    长所致。
    (3)预收款项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326.65 万元,同比增长 67.32%,主要是期末预
    收客户的货款所致。
         2016 年公司负债较 2015 年增加了 18,786.83 万元,同比增长 67.38%,主要是应付供应
    商的款项增加。
         (三)2016 年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

    16
                                                                                    金额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增减情况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股本                             30,000.00          16.50        30,000.00        16.99          0.00                0
       资本公积                         92,728.83          51.01        92,728.83         52.5          0.00                0
       盈余公积                         10,481.03              5.77      7,879.09         4.46      2,601.94           33.02
       未分配利润                       44,955.92          24.73        42,117.48        23.85      2,838.44            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165.78          98.01       172,725.40         97.8      5,440.38            3.15
      少数股东权益                       3,615.97              1.99      3,887.41          2.2      -271.44            -6.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1,781.76         100.00       176,612.81         100       5,168.95            2.93

(1)盈余公积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2601.94 万元,同比增长了 33.02%,主要是净
利润增加。
(2)未分配利润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2838.44 万元,同比增长了 6.74%,2016 年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26440.38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 2601.94 万元,2016 年分配 2015 年度
现金股利 2.10 亿元。
     2016 年末,公司净资产 18.17 亿元,较上年增加了 5168.95 万元,主要是公司盈余公积
和末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三、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一、营业总收入                     155,364.71               130,850.00        24,514.71              18.73
          二、营业总成本                     127,146.43               105,001.49        22,144.94              21.09
          其中:营业成本                        101,176.72              85,465.00        15,711.72              18.38
          税金及附加                                1,624.80            1,136.60          488.20               42.95
          销售费用                                  9,937.32            7,521.33         2,415.99              32.12
          管理费用                              13,767.29              10,643.85         3,123.44              29.35
          财务费用                                  -655.23              -554.03          -101.20              18.27
          资产减值损失                              1,295.53              788.74          506.79               64.25
          投资收益                                  2,566.10              352.77         2,213.33          627.41
          三、营业利润                         30,784.39               26,201.28         4,583.11              17.49
          加: 营业外收入                            2,106.17            1,112.41          993.76               89.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92                 0.36           16.56               4600

          减:营业外支出                            1,652.66              453.45         1,199.21          264.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31.50              241.54         1,289.96          534.06

          四、利润总额                         31,237.89               26,860.24         4,377.65               16.3
          减:所得税费用                            4,868.95            4,113.03          755.92               18.38
          五、净利润                           26,368.95               22,747.21         3,621.74              15.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440.38              22,580.23         3,860.15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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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股东损益                -71.44        166.99     -238.43    -142.78



(1)营业收入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24,514.71 万元,同比增长 18.73%,主要是铝电解电
容器和腐蚀箔销售增长,而铝电解电容主要是其他消费类电容销售增长。
(2)营业成本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15,711.72 万元,同比增长 18.38%,其增长幅度与主
营业务收入的增幅基本持平。
(3)税金及附加 2016 年较 2015 年度增加 488.20 万元,同比增长 42.95%,一方面是公司
营业收入增加相关税费相应地增加,另一方面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增加
税金及附加 304.08 万元。
(4)销售费用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2,415.99 万元,同比增长 32.12 %,主要是公司加大
新兴市场和新产品市场的开拓和战略布局,相应地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及业务招待
费等费用增加。
(5)管理费用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3,123.44 万元,同比增长 29.35%,主要是研发费用
增加,2015 年研发费用 3,875.02 万元,2016 年研发费用 6464.59 万元,同比增加 2,588.57
万元,研发投入同比增长 66.80%。
(6)财务费用 2016 年较 2015 减少 101.20 万元,利息支出较上年减少了 330.86 万元,利
息收入较上年减少了 196.85 万元。
(7)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2016 年度比 2015 年度增加 506.79 万元,同比增长 64.25%,主要
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2,213.33 万元,同比增长 6.27 倍主要是购买理财产
品收益。
(9)营业外收入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993.76 万元,同比增长 89.33%,主要是政府补贴
增加。
(10)营业外支出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1,199.21 万元,同比增长 2.64 倍,主要是公司
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755.92 万元,同比增长 18.38%,主要是利润增长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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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金流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63.21     25,061.68     10,601.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5.86    -83,025.91     76,20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00.00     58,312.05    -79,512.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854.96        347.82      7,507.14
(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35,663.21 万元,较上年增加了 10,601.53 万元,
增长 42.30%,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减少,公司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
(2)投资活动现金流
     2016 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 6,825.86 万元,较上年净流出减少
76,200.05 万元,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理财产品流出现金与收回基本持
平。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16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 21,200.00 万元,较上年增加了 70,360.31 万
元,主要是公司在 2015 年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87 亿元,归还了借款 2.08 亿及支
付了现金股利 2.60 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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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4)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
264,403,834.0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0,193,721.25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9,559,215.46 元。
     公司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4,000 万元,占 2016 年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90.7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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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5)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需要股东追认的2016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16年公司与母公司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参股的公司发生零星的采购业务,具体明
细如下: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元)

             湖南汇达珠宝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68,420.00
          湖南鑫泰麻床垫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1,120.00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857.31
                    合   计                                        427,397.31
     2、2016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安及其女儿艾亮、艾燕、侄子张健、副总经理殷宝华将其
拥有的位于厦门、青岛、佛山、北京、杭州、上海、深圳、中山、苏州12套闲置住宅出租给
公司,由于深圳市对房屋租赁进行市场指导价管理,实际租金与授权金额不符(低于授权金
额),故提请董事会进行确认,年租金明细如下:

       关联人       关联交易项目    面积(平方米)      定价依据        金额(元)

      王安安      房屋租赁                610.22         市场价          252,000.00
      艾亮        房屋租赁                696.41         市场价          306,000.00

      殷宝华      房屋租赁                146.83         市场价           36,000.00
      艾燕        房屋租赁                397.86         市场价           96,000.00
      张健        房屋租赁                100.97         市场价           36,000.00
      合计                               1952.29                         726,000.00
     二、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
     2017年公司仍将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安及其女儿艾亮、艾燕、侄子张健、副总经理殷
宝华租用其拥有的位于厦门、青岛、佛山、北京、杭州、上海、深圳、中山、苏州12套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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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给各办事处使用,由于深圳市对房屋租赁进行市场指导价管理,暂时不能确定2017年的
 租金,预计2017年的租金明细如下:
                    关联人         关联交易项目    面积(平方米) 金额(万元)
                 王安安        房屋租赁                   610.22           25.00
                 艾亮          房屋租赁                   696.41           35.00
                 殷宝华        房屋租赁                   146.83            3.60

                 艾燕          房屋租赁                   397.86            9.60
                 张健          房屋租赁                   100.97            3.60
                 合计                                    1952.29           76.80
        三、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已经或拟向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根据各银行要求,由公司关
 联方艾华投资公司、艾立华、王安安提供担保,授信担保金额为9.73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
 下表:
      授信银行               授信品种             授信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湖南艾华投资有
份有限公司益阳 票、贸易融资等                       15,000.00        限公司、艾立华、
分行                                                                 王安安保证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份有限公司益阳 票、贸易融资等                       28,000.00        艾立华、王安安保
银城支行                                                                 证担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                              湖南艾华投资有
限公司益阳分行      银行承兑汇票                     9,300.00          限公司保证
交通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湖南艾华投资有
限公司益阳分行      票、贸易融资                    25,000.00        限公司、艾立华保
                                                                         证担保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商票贴现、商业承                         湖南艾华投资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 兑兑付额度、买方保理担保、                            限公司、艾立华、
份有限公司长沙 开立国内信用证及议付、融             10,000.00        王安安保证担保
分行                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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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湖南艾华投资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 票、商票保贴、内保直贷、      10,000.00        限公司保证
限公司长沙分行 国内信用证等
          合计                               97,300.00

      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借款,由各关联方按上表所列担保方式提供连带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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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
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6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
本型理财产品,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次拟提请将授权延长一年,自2017年7月9日起算,授权公司在2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 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
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三) 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授权期限自2017年7月9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 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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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等。
     (六)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
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
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
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
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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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7)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提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在确保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目前上述理
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期限延迟一年,自2017年5月8日起算。
     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单
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现金管理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
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
     (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债
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以上两个投资品种可以由公司直接购买投资,也可以由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以上述两个投资品种为主要投资范围的理财产品。
     (3)、不得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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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
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
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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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8)

                    关于 2017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等
9 家银行综合授信 16.73 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
需要在额度内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
2017 年度与下列银行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授信银行                      授信品种             授信金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行                                 票、贸易融资等                   1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城支行                             票、贸易融资等                   28,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
                                    行承兑汇票                        9,300.00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票、贸易融资                     25,000.00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票贴现、商业承兑兑
                                    付额度、买方保理担保、开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 国内信用证及议付、融资性保           10,000.00
 行                                 函,非融资性保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等       3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路支行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商票保贴等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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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等                      1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票、商票保贴、内保直贷、国          10,000.00
                                    内信用证等
             合计                                                      167,300.00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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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9)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及其派出的审计团队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准则,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本公司保持独立;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所
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每年均能按期完
成审计工作,及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鉴于此,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负责协调
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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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0)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全文登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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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1)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 年)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
利分配原则的相关条款,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旨在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本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其发展
趋势、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重要因素后制定。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
有关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
分考虑、听取并采纳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诉求。
     三、股东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
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计划。
     (二)、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分红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结合行业竞争状况、公司财务
状况、公司资金需求规划等因素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
32
司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且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
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
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
     2、公司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分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9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7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5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正处于成长期,公司未来三年将扩大生产规模,加大符合下游行
业发展要求的新产品开发,增加生产设备等生产方面的资本投入力度。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
3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安排,2017-2019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50%。
     (四)、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也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可以在满足上
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
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远利益。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执行及调整机制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
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
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临督;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修订时
34
亦同。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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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现延长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
化项目、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一、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1、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原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总投资为8,000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4,910万元,其他费用128万元,预备费402万元,流动资金2,560万元。截止2016
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2,584.85万元。
     2、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延长“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
日实施完毕。
     3、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结合产品特点,对生产工艺进行不断改进,相应生产设备的选型及定制需要一定的
时间周期,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企业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将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延长项目实施期限。
     二、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原预计建设期为一年,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
2,00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研发费用投入400万元,人员培训200万元,运行费用300万元,其
他费用1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891.92万元。
     2、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延长“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完毕。
     3、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随着电容器工程技术的升级,公司研发方向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延伸,研发内容也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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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扩展。电容器研发设备的选型和定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项目的设备、装置的购进安装、
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也有一定的时间需求,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延
长本项目实施期限。
     四、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所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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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3)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的经营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
作。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1.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                   2016/4/10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第二次会议
                                       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16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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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审议《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
                                       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2                     2016/4/28   1.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次会议
                                       1.审议《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三届监事会
     3                     2016/7/28   2.审议《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第四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4                     2016/10/27 1.审议《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五次会议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6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列席了
2016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议案情况进行了监督、
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的召
集、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
了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忠职守,依法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不存
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公允价值定价,符合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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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五)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能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
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

       三、 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持续加强对公司财务、经营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并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事
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结合监管趋势及新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
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表决。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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