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5-0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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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议事日程
二、会议规则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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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事 日 程
会议名称: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时 间:2017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14 时 30 分
地 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艾立华
序号 内 容
1 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介绍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2 宣读会议规则
听取并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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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4 提问及解答
5 产生监票小组
6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7 休会。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传送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 复会。计票人员、监票人员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情况
9 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统计结果
10 主持人宣布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
11 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
12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 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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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
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截止 2017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如下:
(一)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2、本次会议审议一项议题。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度。
4、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
量。姓名或股份数量填写不全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格中任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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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以划“√”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
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主持人的同意后,
方可发言。
(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当天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上述投票平台行使
表决权。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1、本次股东大会计票监票小组由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及 1 名公司律师组成,其中计
票人 2 名,由 1 名股东代表和公司律师担任,监票人 2 名,由公司监事和 1 名股东代表组成,
其中公司监事担任总监票人。计票监票小组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统计情况报
告上签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
后,立即要求点票。
2、由于网络投票时间在当天下午三点结束,届时将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题的合并表决统计情况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以判定本次会议议题是
否通过。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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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IPO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将“铝电解电容器
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两项目截止2017年3月31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余情况
“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截止2017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账户结余金额
1 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377,190,000.00 295,485,431.91 88,119,977.92
2 补充流动 资金和 偿还 银
500,000,000.00 508,984,656.75 4,192,712.18
行借款
注:账户结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资金本金,和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
金额。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的完工,解决了公司的铝电解电容器供应问题,大大提升了
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有以
下三方面原因:
1、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2、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
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各项成本、费用控制,
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开支。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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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项目的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是募集资金存放期间
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
三、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为充分发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公司拟将“铝
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需支付的尾款等将
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铝电解电容器扩产
项目”未来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受利息收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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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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