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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随着公
司出口销售业务发展迅速以及进口采购的需要,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风险,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该议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在未来12个月内有
效。在此期间,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8,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
外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
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
 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
组合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有
美元、港币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
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
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
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
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
常的贸易背景。
   (二)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操作流程,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
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流程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
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中心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
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
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查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有关流程执行,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 按照相关流程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
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8,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华集团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
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流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
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
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