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8-06-2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湖菌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
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Stanley Shoakan Woo、陈晨的个人
履历,末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
2,Stanley Shoakan Woo、陈晨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本人了解,Stanley Shoakan Woo、陈晨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古群·熊翔 徐莉萍
-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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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古 群
限公司
日
(本页元·E艾,为@湖南艾华年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同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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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莉 萍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18年6尸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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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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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约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