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酌态度,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进行了预先审阅。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涉及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一@ I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