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 民 币 20.74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1,037,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9,334,615.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7,665,384.92 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第 1003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5年6月1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益阳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
1 1912032029200151918
银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
2 18496001040002528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3 608066099080
桃花仑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4 582066045973
桃花仑支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439661000018018989811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桃花仑支行,账号 608066099080,
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止本
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