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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0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
委员会对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独立董事古群女士和董事
王安安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徐莉
萍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
关议题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3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18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艾华集团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2018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8 年度益阳艾华富贤公司
内部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履职情况

    (一)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
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
了再次审阅。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实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其
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
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
尽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提议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表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
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
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职责。
    2019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