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新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 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 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古群 徐莉萍 熊翔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