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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5
债券代码:113504             债券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不会因此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
王安安、艾立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满足办事处办公需求,公司拟租赁关联方艾亮位于广东省
东莞市松山湖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租期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40,000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艾亮,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
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公司项目部经理,艾华学院执行院长。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联关系

    艾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执行。交易价
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根据实际租赁面积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
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艾亮租赁其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的房产,是为了满足公司办事
处正常的办公需求。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符合市场交易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立宇需回避此项议案表
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艾亮租赁其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的房产,是为了满足公司办事
处正常的办公需求,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
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
安、艾立宇回避此项议案表决,其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此次向关联方艾亮租赁房屋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求,其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