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06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艾华集团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江苏
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绵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
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4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7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层面,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控制活动层面,包括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工薪与人事循环、
筹资与投资循环、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循环、货币资金循环;
(3)控制手段层面,包括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产品质量风险:铝电解电容器作为公司主要产品,其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公司生存发展。且作
为终端产品上游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节能照明、消费类电子、通讯、计算机及工业设备等产
品的使用寿命。因此,下游产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铝电解电容器供应商的时候非常谨慎, 一般需要经过
严格的性能测试和长时间的考察试用,严把产品质量关。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客户生产需求,
将直接造成客户流失。或因本公司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采用本公司产品所生产的产品在运行中出现重大
质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品牌、声誉和市场销售。
(2)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的风险:铝电解电容器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电源、计算机、消费类电子、
工业控制以及新能源等领域,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发展与下游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联动性。铝电解电
容器下游行业是典型的充分竞争性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若下游产业发展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将对公司总体效益产生影响。如果下游行业的需求增长放缓,将对本公司所在的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公
司产品的需求增长也可能相应放缓。
(3)上游集中及材料成本波动风险:由于上游部分原材料供应商较少,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
为集中。 国内光箔供应集中在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乳源东阳
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等少数厂商,公司的光箔采购也主要集中在上述企业。同时,电解纸主要由浙
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本高度纸工业株式会社供应,铝壳主要由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等供
应,引出线主要由南通南铭电子有限公司等供应。因此,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突发经营困难或其他突发
事件,公司正常经营短期内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4)产品集中度较高风险:公司应用于节能照明与消费电子的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从
而使公司业绩对节能照明市场与消费电子市场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一旦各国推行节能照明产品的效果不
如预期,或者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影响节能灯的需求量,使得节能照明市场增长趋缓,可能影响节能照明
用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同理,若下游电子产品需求减弱也会影响公司
业绩。
(5)行业竞争风险:虽然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在上述两方面存在一定壁垒,
但同属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一是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巨大,并呈现出稳步增长的发展趋势,
更多的企业有尝试进入本行业的可能性,国内规模企业也纷纷扩产,行业竞争加大;二是大量小规模生
产商生产的低端产品甚至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形成了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发展;三是随着中国电子元
器件制造业全方位、深层次的 参与国际竞争以及国外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向中国转移,加剧了电子元
器件的市场竞争。
(6)人力资源不足及日益增长的人工成本风险:一方面是人口红利消退,自主创业人员增加、就
业人口减少,且由于近几年中西部的经济发展较快,企业对用工人员的需求增加,造成人力资源较为紧
张。另一方面,未来将实现居民收入翻番,人力资源成本将持续提高。
(7)汇率风险:国际化经营是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之一,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针对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逐步增加结算货币种类,避免因用美元结算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同时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度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 1%≤错/漏报< 错/漏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错/漏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1%
资产总额的 0.3%≤错/漏报< 错/漏报<小于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错/漏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在总额的 1% 的 0.3%
营业收入总额的 0.3%≤错/ 错/漏报<小于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错/漏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漏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的 0.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识别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
为;(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
重大缺陷
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1)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
纠正;(2)控制环境无效;(3)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4)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
重要缺陷
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5)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6)对于
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 万 5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 10 万元≤直接财产损
元以上 额<200 万元 失金额<50 万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重大缺陷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
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
重要缺陷
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经公司发现一般缺陷均已纳入内控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经公司发现一般缺陷均已纳入内控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制度约束更加有力,有效防范各方面风
险,财务报告严格遵循相关规则,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
2021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基础规范和配套指引,在公司日常管理中强化内控意识,优
化内控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
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艾立华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