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内的整体经营情况,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
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1年6月30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     古群     徐莉萍     熊翔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