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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2021-09-2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广
大股东权益。

    3.本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古群   徐莉萍   熊翔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