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8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
平、曾丽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及“艾华转债”转股导致艾华控股及
其一致行动人王安安、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股份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
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艾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安安、艾立宇、艾立平、曾
丽军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66.07%减少至64.91%。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4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
立宇、艾立平、曾丽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及“艾华转债”转股导致
的被动稀释,艾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1.16%。现将本次权益
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 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益阳市赫山区金秀路桐子坝巷7号
法定代表人 艾立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00687415367C
成立日期 2009年04月13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300万人民币
控股公司服务;电子元件、电容器材的生产与销售;限以公司自有合
法资金(资产)开展对具体项目的实业投资。(不得开展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
经营范围
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贷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控股股东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为:王安安、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艾华转债”转股情况
公司发行的“艾华转债”自2018年9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2020
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4日,“艾华转债”累计转股数为4,039,754股,公司股
份总数由396,165,141股增至400,204,895股。
2.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4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
丽军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6,200 股。
截至2021年1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
份数为259,767,301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6.07%下降至64.91%,被动稀释加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共计变动1.16%。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变动期间 变动方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 (%)
2020 年 10 月 持有股份数量不变,
湖南艾华控股
1 日至 2021 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 190,493,063 48.08 190,493,063 47.60
有限公司
年 11 月 4 日 债转股被动稀释
2020 年 10 月 持有股份数量不变,
王安安 1 日至 2021 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 63,260,438 15.97 63,260,438 15.81
年 11 月 4 日 债转股被动稀释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2020 年 10 月
持 1,466,200 股,持
艾立宇 1 日至 2021 6,825,000 1.72 5,358,800 1.34
股比例因减持和公司
年 11 月 4 日
可转债转股而减少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2020 年 10 月
持 300,000 股,持股
艾立平 1 日至 2021 585,000 0.15 285,000 0.07
比例因减持和公司可
年 11 月 4 日
转债转股而减少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2020 年 10 月
持 200,000 股,持股
曾丽军 1 日至 2021 570,000 0.14 370,000 0.09
比例因减持和公司可
年 11 月 4 日
转债转股而减少
合计 261,733,501 66.07 259,767,301 64.91
注:1.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96,165,141股为基数进行计
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2021年11月4日公司总股本400,204,89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方式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2,306,250股(含)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
详见2021年5月15日披露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9)。截至2021年11月4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
军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6,200股,该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公
司后续将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艾华转债” 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
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未
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