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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0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
    极履行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审查公司的内控
    制度、审阅年度审计计划、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
    高效运作。现将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独立董事古群女士和
    董事王安安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徐
    莉萍女士担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肖海军先生为委员、董
    事王安安女士为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任期限内未召开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审核
    通过了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议案

                                        1.《对公司编制的 2020 年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计
2021 年 2 月 18 日                      划的审阅意见》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3.《听取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1 年 3 月 24 日                      1.《沟通汇报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度及初稿》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6.《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7.《关于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                 8.《关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2020 年度审计报告》
                                         14.《2020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1 年 4 月 28 日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1.《公司 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 年 8 月 2 日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议                 况的专项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情况

         (一)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进行 2021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
料。在会计师进场前,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召开
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及各自关注的问题进
行了充分的交流。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
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
了持续、充分的沟通。现场工作结束后,再一次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
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真实反映
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天职国际和本公司之间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天职国际对公司
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审计委员会认为:从聘任以来,天职国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
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
其审计工作科学、严谨、细致,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
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
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
续改进和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
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关于内部控制的汇报,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
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
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
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对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工作指导等方面发控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
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司治
理水平不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