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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
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93,438,300.10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1 年的经营情况
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2,280,043 股,不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同时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在回购期间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前,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仍可能发生变动。且公司发行的“艾华转债”自
2018 年 9 月 1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的实际
总额,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总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00,814,733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
户的股份 2,280,04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9,560,407 元(含税),
占经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53%。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 金 分 红 的 相 关 比 例 计 算 。 公 司
2021 年度 已 实 施 的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为 52,616,174.56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占经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10.80%。2021 年度,公司回购金额及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合计
占经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3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
同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监管法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兼顾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