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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2年8月5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
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
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内是否存
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     肖海军     邓中华     黄森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