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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迪科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权
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内部 OA 公告栏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
行了说明。
    4、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
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7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完成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并
披露《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7 日,限制性
股票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为 92.93 万份、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数量为 92.93 万股,授予对象共 202 人,授予价格为 30.25 元。本次授
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92.93 万元,股份总数为 8,092.93 万股。
    7、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
股权期权 0.67 万份进行注销,对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0.67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 30.25 元/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将为人民币 8,092.26 万元,股份总数为 8,092.26 万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 2017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权期权 0.67 万份进行注销,对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0.67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 30.25 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 6 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0.67 万股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价款总计为 202,675.00 元。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17 年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0,929,300 股变更为 80,922,600 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本
         类别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939,300           -6,700          60,922,6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00,000                  0        20,000,000
 合计                         80,939,300           -6,700          80,922,6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
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7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事宜完成后,有李华东等 6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股权激励计
划》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对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权期权 0.67
万份进行注销,对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0.67 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共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 0.67 万股,回购价格为 30.25 元/股,注销
股票期权 0.67 万份。完成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 196 名,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92.26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调整为 92.26 万份,预留的股权期权数量不变。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
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部分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 2017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李华东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监事
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李华
东等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权期权 0.67 万份进行
注销,对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0.67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回
购价格为 30.25 元/股,完成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 196 名,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92.26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调整为 92.26 万份,预留的股权期权数量不变。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麦迪科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履行后续信
息披露义务、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并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事宜所涉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所涉的减资事宜。

    九、备查文件

   (一)《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
   (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三)《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