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2 月 26 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确认本
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翁康先生等共 5 名特定投资者,同意公司与翁康、陈吉霞、
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名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等
1、认购方式;认购人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2、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为 39.38 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
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3、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539.36 万股
(含),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
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人拟认购股份数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价(人民币/
认购方 认购股份(股)
号 元)
1 翁康 12,696,800.00 500,000,000.00
2 陈吉霞 5,078,720.00 200,000,000.00
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岳海
3 4,570,848.00 180,000,000.00
新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国天惠
4 1,523,616.00 60,000,000.00
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民生证券
5 1,523,616.00 60,000,000.00
添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5,393,600.00 1,000,0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减的,则本次发行中的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减,但是
若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未按等比例调减的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各方经协
商后同意不按等比例调减的除外。
4、限售期: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乙方不转让自身在甲方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而增加的,则该等增加的股份亦遵守本条锁定期限的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含上述增加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依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5、支付方式: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甲方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向乙方发出《缴款通知书》,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缴款通知书》后的三十个
工作日内不可撤销地根据《缴款通知书》和本协议的规定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依法完成验资
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汇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前述“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条款外,协议未附带任何其他保
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条款
1、如乙方未在“前述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等”第 5 款约定的缴款期限
内一次性足额将认购对价划入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则应
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未支付认购对价 3%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双方经协商后对违
约责任另行补充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全额
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
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3、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2)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构成甲方违约。
六、备查文件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名特定投资者签
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