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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迪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2020-11-0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苏州麦迪
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获得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东吴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向贵会报送了封卷稿文件,完成了封卷,本
次发行于 2020 年 9 月 8 日获得贵会核准。

    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
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再融资
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
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股票发行审核标准
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20
年 8 月 24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公布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主
要财务数据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变动幅度
          总资产                 73,917.19            71,900.61         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614.19            46,655.28         6.96%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964.07            17,803.73         -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77              1,086.36         -83.73%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3.35           382.83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6,964.07 万元,相较于 2019 年同期下
降 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6.77 万元,相较于 2019 年同期下
降 8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35 万元,
出现亏损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波动的原因

    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由于营业收入的减少、政府补助的减少和信用减值损失
的增加,具体说明如下: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4.72%,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
影响,公司项目开展以及项目验收进度受阻或延后,使得公司大部分正在执行的
合同无法如期完成验收确认收入。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下降,因此净利润较上期发生下
滑。

    受疫情影响,医疗机构行政审批流程放缓,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导
致预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61.3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4.62%。

       上述原因导致了公司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8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出现亏损情况。

       (二)发行人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
发审会前是否已充分提示风险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通过了发审委的审核。发审会召
开前,发行人已在公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以下
简称“《反馈回复》”)和《关于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
(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中就新冠疫情对公司 2020 年 1-6 月生产经营的
影响进行了说明并公开披露,预计随着新冠疫情在国内逐渐得到控制,新冠疫情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逐渐消除。

    结合 2020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持续影响,发行人 2020 年
                                       1-2-2
1-9 月业绩下滑在发审会前可以合理预计,且相关风险已在《反馈回复》和《告
知函回复》中进行了充分说明及提示。

       (三)发审会后业绩变动是否将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2020 年上半年以及 2020 年 1-9 月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金额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8,907.21            12,032.15    -3,124.94      -2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70.87               615.97    -1,386.85      不适用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52.63               616.84    -1,569.47      不适用
        利润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16,964.07            17,803.73     -839.66        -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6.77             1,086.36     -909.59       -83.7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3.35              382.83     -436.17       不适用
        利润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业绩变动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秩序
中断,医疗资源都集中在抢救新冠患者上,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被迫停滞,
项目验收和市场拓展受阻,使得公司大部分正在执行的合同无法如期完成验收确
认收入。

    进入 2020 年下半年,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下游医院陆续恢复正常的工
作秩序,公司一方面在全领域内做好自身全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另一方面也积极
创造条件推进项目履约进度,建立复工复产制度,强化工程师队伍的管理,以降
低上半年由于疫情造成的对业绩的负面影响。

    综上,造成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
度的影响将逐步消除或降低,不会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四)业绩变动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3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和“互联网云
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均立足于“互联网+医疗”的生态模式。公司经营业绩变动
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市场拓展受阻;医院的正常运转秩序中断,医疗资
源都集中在抢救新冠患者上,以上科室的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被迫停滞,使得公司
大部分正在执行的合同无法如期完成验收确认收入。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前述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正在逐步消除。
且受疫情影响,市场对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的、远程的、移动的,急诊急救和重
症监护的应用需求不断涌现,公司的“互联网+医疗”应用订单呈持续增长的趋势。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募投项目建设已充分考虑新
冠疫情的影响,新冠疫情及业绩下滑的其他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二、会后事项专项核查

    1、未发生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

    2、公司没有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
响的人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非公开发行
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公司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
表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
                                  1-2-4
未发生更换。

    1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做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
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自通过发审委审核后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的
报道。

    19、自通过贵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之日(2020 年 8 月 24 日)至本次发行完成
上市日期间,如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20 年 8 月 24 日)至本文件签署日,
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 证
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
函[2008]257 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
工作的操作规程》(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等文件所述可能
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
发生,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的其他有关事项。

    特此承诺。




                                  1-2-5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志强                 肖晨荣




    董事长、总经理: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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