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 7 号 410-7 通讯地址: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 7 号 410-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麦迪科 技 指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转让方 指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书 北京迪美 指 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 指 陆平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8,94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5.41%)协议转让给陆平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北京迪美 企业名称 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 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 7 号 410-7 执行事务 刘军 合伙人 注册资本 471.2180 万人民币 社会统一 91320594576746366H 信用代码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06 月 11 日至 2040 年 06 月 11 日 通讯地址 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 7 号 410-7 认缴出资额 出资人 合伙性质 出资比例 (元) 陈泽江 有限合伙人 762,600 16.18% 刘军 普通合伙人 226,830 4.81% 孔烽 有限合伙人 108,000 2.29% 张永航 有限合伙人 90,000 1.91% 王超 有限合伙人 50,000 1.06% 浦海 有限合伙人 20,000 0.42% 廖寅强 有限合伙人 20,000 0.42% 合伙人 崔莹 有限合伙人 20,000 0.42% 情况 郑修鹏 有限合伙人 18,250 0.39% 陈献广 有限合伙人 18,000 0.38% 许昇文 有限合伙人 18,000 0.38% 吴刚 有限合伙人 18,000 0.38% 戴呈祥 有限合伙人 15,000 0.32% 林健 有限合伙人 15,000 0.32% 于占涛 有限合伙人 15,000 0.32% 谷伯涛 有限合伙人 15,000 0.32% 齐文燕 有限合伙人 15,000 0.32% 翁康 有限合伙人 6,000 0.13% 柳桂芳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杜玉然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王文军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孙磊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杨城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罗奇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黄声旺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张术红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陈健 有限合伙人 4,500 0.10% 周卫富 有限合伙人 3,000 0.06% 薛洁 有限合伙人 3,000 0.06% 赵银萍 有限合伙人 3,000 0.06% 吴霄雯 有限合伙人 3,000 0.06% 唐建军 有限合伙人 3,000 0.06% 王志军 有限合伙人 3,000 0.06% 吕永鹏 有限合伙人 3,000 0.06% 衡水麦昂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合伙) 衡水迪韵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合伙) 衡水迪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合伙) 衡水美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合伙) 冷水江迪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有限合伙) 冷水江麦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有限合伙) 冷水江美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有限合伙) 冷水江麦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49% (有限合伙) 信息义务披露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刘军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中国苏州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除 了 持 有 麦 迪 科 技 ( 603990 ) 9,489,4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因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迪美直接持有公司 9,489,48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迪美与陆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陆平转让 8,943,500 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 5.4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北京迪美 9,489,480 5.74 545,980 0.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北京迪美持有麦迪科技股份 545,9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 8,943,500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 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股份不存在被质 押或被冻结等其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京迪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陆平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8,943,500 股无限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41%(以下简称“标的股 份”)。甲方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 转让限制,且在标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3、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30.5 元/股,转让价 款合计为人民币 272,776,75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贰佰柒拾柒万陆 仟柒佰伍拾元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4、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 (1)自双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就本次股份 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 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的 54,555,35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伍拾伍万 伍仟叁佰伍拾元整 )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 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以银行转 账的方式分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 218,221,40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亿壹仟捌佰贰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支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 5、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合规性批准或确认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 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54,555,350 元)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 向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股份交割期间,双方将积极签署一切其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必要文件并采 取必要行动,就本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乙方办理向监管机构和相关 部门申请、批准、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6、协议签订时间 2020 年 12 月 15 日。 7、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 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买卖麦迪科技的股票。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刘军 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 上市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222 号 股票简称 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 603990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 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 义务人注 名称 合伙) 7 号 410-7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 有□ 无■ 数量变化 持股比例变化 □ 行动人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第一大股东(发 公司实际 行完成后) 控制人(发 行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9,489,480 股 持股比例:5.74%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8,943,5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5.41%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数量: 545,980 股 变动后比例:0.33%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迪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刘军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