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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科技: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我们勤勉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
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袁万凯先生、张岩先生和关岚女士,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以上四个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
事担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
忠实尽责。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
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会议中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严谨对待每次董事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有关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次)
  袁万凯           10               10             0              0

  张 岩            10               10             0              0

  关 岚            10               10             0              0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管理层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向独立董事汇报监管机关的重要政策、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并对独立董事所关心的经营问题进行了专题沟通。对独立董事提出的
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均能够给予及时回复或采纳。独立董事和管理层
之间沟通顺畅,不存在障碍。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                       发表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1-1-6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2-4                                                                                 同意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及一揽子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1-2-25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1-4-1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部分担保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1-6-2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1-7-23                                                                                    同意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1-8-19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
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海口玛丽医院剩余股权事项能够增强对其的
控制力度,提升管理效率、更好地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战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权收购的交易价
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客观、公允、准确,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调整,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
行了审核,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认为各候
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同意相
关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在 2021 年期间,公司对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提名及聘任
工作,我们对公司聘任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情况了解,未发现其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相关人员的学历背景及工作经历均能够满足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要求。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亦合法有效 。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薪酬发放符合有
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在 2021 年期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
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
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在 2021 年进行了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共计回购了 233.73 万
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维护投资者利
益;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
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
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6 元(含税)。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的总股本 165,463,488 股,扣减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2,337,300 股,共计 163,126,18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766,328.41 元(含税)。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公
司对投资者权益的重视,符合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
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
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完整。
    (十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
行,在认真核查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之后,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监
管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公司
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
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
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袁万凯、张岩、关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