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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至正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

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

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审议通过30项议案,监事会成员列席

或出席了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情况
 2020 年 4   第二届监事会   一、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限
                                                                     通过
  月7月      第十二次会议   售承诺的议案

                            一、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 4   第二届监事会
                            四、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通过
  月 28 日   第十三次会议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

                            七、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度)

                           九、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 年 6   第二届监事会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通过
 月 10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6   第三届监事会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月 29 日     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
                           一、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
 月 25 日     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第三届监事会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
 10 月 28                                                           通过
              第三次会议   正文的议案
    日
                           一、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
                           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关于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
                           转让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
                           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七、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第三届监事会
11 月 27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通过
              第四次会议
   日                      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八、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
                           性说明的议案
                           九、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
                           议案
                           十、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之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议案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的议案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2020 年
            第三届监事会     易事项的议案
 12 月 23                                                           通过
              第五次会议     二、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
    日
                             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

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认为董

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

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
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

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

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

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

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

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