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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正股份:至正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28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 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曼雄                               √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帅                                 √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金福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1)及《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
   事、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
        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91        至正股份         2021/8/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 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1-64095566;

4、传真:021-64095577;

5、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

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

大会登记”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 15:00;

6、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 14:00 开始,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 13:00-14:00,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 号深圳

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1-64095566

传真:021-6409557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

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曼雄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帅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金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