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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正股份:至正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5-10  

                        至正股份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至正股份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6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7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津贴和薪酬发放情况的

议案 ........................................................................................................................................ 18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9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

议案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2

听取: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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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欢迎您参加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 号深圳至正高分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施君董事长

    四、会议议程

    1. 宣读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份及会议的合法性。

    2. 宣读大会议程。

    3. 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4. 审议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津贴和薪酬发放

    情况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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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讨论。

6. 投票表决。

7.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8. 宣布表决结果。

9. 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10.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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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规则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

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

超过 1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

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

出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

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

排股东发言。

    三、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设计票人、监票人四名,其

中律师一名,股东代表二名,监事代表一名。表决结果由计票人、监票人向大会报告

并签名。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

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七、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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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

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

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

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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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

范运作、科学决策,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忠实勤勉、认真地行使董事的权利、履行董事的义务。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及决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9项议案。董事会成员

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各

项议案,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   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3、《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3、《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
第九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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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
                                        津贴和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3、《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7 日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8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9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

续发展。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18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第二次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年度股
                 2021 年 5 月 18 日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东大会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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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1 年第三次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曼雄
                 2021 年 8 月 17 日
临时股东大会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帅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金福
2021 年第四次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

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日
                                   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
第九次会议             日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日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1、《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日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对所

审议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五)董事会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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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2021 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64 份,

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通过专线电话、专线传真、董秘邮

箱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公司将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求与投资者维持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

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2021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1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靠创新求发展”的

经营理念,积极实践“客户为先、创新驱动、诚信务实、协作担当”的核心价值观。

报告期内,一方面受下游光通信行业增幅减缓、电线电缆行业去产能影响,公司所处

行业竞争加剧;另一方面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零星爆发,对公

司的生产、销售、运输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大。

    针对上述不利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适时调整客户结

构,聚焦优质客户,缩减低毛利及回款较慢客户业务量,主要产品营业收入较去年同

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严格管控各项费用等举措,开源节流,净利

润降幅有所收窄。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13.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8.84%;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2.9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63.9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0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2,925.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31,758.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40%。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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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有效地实

行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关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董事会一如既往地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出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回报广大股东。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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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

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

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

高。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3次,审议通过10项议案,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

席了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第六次会议         26 日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7 日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28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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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认为董事

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

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

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发现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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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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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

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增减

   资产总额                      429,251,138.22      571,712,508.62        -24.92%

   负债总额                      111,665,250.10      200,697,290.66        -44.36%
                                                                        减少 9.09 个
   资产负债率                       26.01%              35.10%
                                                                          百分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7,585,888.12      371,015,217.96        -14.40%

   营业收入                      128,135,999.85      311,316,193.23        -58.84%

   营业利润                      -55,477,273.27      -51,759,382.12        -7.18%

   利润总额                      -55,621,136.40      -52,780,819.57        -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429,329.84      -48,079,600.06        -11.1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68             -0.6451            -7.17%
                                                                        减少 3.35 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2%             -12.17%
                                                                          百分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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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至正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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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42.93万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5.55万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31.82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46.27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

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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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
                       津贴和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及津贴和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各自职责、忠实勤勉,有

质有量地完成了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公司各项效益指标。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绩效考核方案,2021 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发放的津贴和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充分地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符合公司津贴标准、薪酬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尽职进取,促进公司长期积极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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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安排需要,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

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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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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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

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6、《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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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
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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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左廷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合伙人。曾先

后于毕马威华振(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曾任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保荐代表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保荐代表人和广东

思格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

年6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卢北京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硕士。

现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广州肌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

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容大感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深圳市拉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金雅豪精密金属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卢绍锋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明诚

致慧(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经理、高级经理,前

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挂牌管理部负责人、股权融资总部总经理,国

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监、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投委会委员。自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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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独立性,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我们和直系亲属及主

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或1%以上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我们没有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7次。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出

席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股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左廷江           7        7        7             0       0         否            1
   卢绍峰           7        7        7             0       0         否            0
   卢北京           7        7        7             0       0         否            0

    2、股东大会、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9项议案。2021年度,

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会议召

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和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在议

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

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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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我们通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

会、电子邮件和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

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

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在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

场检查后,针对深圳证监局提出的问题,及时到公司与相关人员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沟

通交流,了解存在问题,给出合理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

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该次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统筹优化债务结

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流动性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该次申请借款

额度暨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该次申请借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统筹优

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流动性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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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及授权,是基于公

司的正常业务往来需要制定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该次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2、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薪酬方案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业绩重点关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一直关注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司及审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并通

过现场检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凭证、合同、财务账目等手段,认为收

入、资产减值情况是业绩关注重点,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部分核查,并与会计师

数次沟通了解审计程序和审计重点,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控。

       确保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业绩预告。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深圳

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该业绩预告的发布不存在提前泄露情形,符合上市规则

的要求。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聘任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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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

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

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

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资格,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资格,

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

作的顺利完成。经审查,公司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 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公司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

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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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所有到期的承诺均在承诺履行期

限内完成,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要求不

符的情形,并且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4份。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均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已经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达到了内部控制的整体

目标;鉴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存在不足,我们通过视频会议、现场沟通等方式加强与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计划,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内审

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计划和措施的制订,检查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等,加强对内

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持续完善现有的内控体系,对公司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目前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有效决策,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

席了上述会议。

     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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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监督公司日常运营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左廷江、卢绍锋、卢北京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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